2006年2月2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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虐妻致其重伤丈夫获刑4年
朱元元汤隽

  本报讯用铁链锁住妻子,用皮带抽打、油烫……去年发生在绍兴的这起骇人听闻的家庭暴力案(本报曾作详细报道),经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公诉,法院经开庭审理,日前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宣判。
  法院经审理查明,2005年7月22日,被告人宋某发现妻子马某用QQ上网聊天而怀疑其有外遇,即用皮带抽打妻子,还在其伤口擦盐。此后至7月30日期间,宋某又多次对妻子皮带抽打、油烫、铁链锁身,将妻子打得伤痕累累,奄奄一息。经法医鉴定,马某的伤势已构成重伤。据马某称,18年来,宋某一年之中最少要打她20次以上,她的两个耳朵都被打穿孔过,现在听力很迟钝。
  法院认为,宋某以殴打等暴力方式虐待家庭成员致其重伤,情节恶劣,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,以虐待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4年,并赔偿妻子医疗费3000元。
  (朱元元 汤隽)